各地陆续公布了其地方债务情况,总体看来,部分地方的政府债务今明两年到期率较高、债务率偏高,具有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根据海通证券发布的报告,就全国范围来讲,2015年年底前到期的地方债务占比达到62%。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期限较短,集中到期压力较大。美国市政债的期限平均在15年左右,而中国类似的政府债务期间则不到5年。
其中,债务剩余期限较短的地区,主要有厦门、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和吉林等,今年年底到期的债务占比超过了25%;青海、重庆、贵州、江西、四川、湖北、安徽、辽宁、广西和天津,则在20%-25%之间。
报告认为,需警惕这些地区的债务流动性风险,尤其是债务率较重且今年有大量到期的地区,如贵州和重庆等。相比较而言,债务剩余期限较长的地区,主要有天津、海南、黑龙江和广东等,其2018年及以后到期的债务占到了39%、36%、31%和29%,这些地区债务流动性风险相对较低。
相对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来讲,据海通证券统计,北京、重庆、贵州、云南、湖北、上海、吉林的债务压力最大,总债务率均超过80%,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均超过70%。
尤其是北京市,不论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还是总债务率均居于首位,两口径债务率分别高达98.93%和99.86%。
而甘肃、河南、宁夏、厦门、山西、安徽和黑龙江等地区债务率水平最低,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在46%以下,总债务率在55%以下。虽然江苏、广东和浙江的债务总体规模最大,但其财政实力也相对较强,因而其债务率处于中间水平。
就总体债务绝对规模而言,江苏总体债务规模最大,截至2013年6月达到了1.48万亿, 广东、四川、上海总体债务水平也都超8000亿元;湖南、湖北、北京、重庆、山东等十省市总体债务水平在6000-8000亿元之间;云南、河南、安徽、天津、内蒙古等九省市债务水平在4000-6000亿元之间;其他地区的债务水平小于40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上半年,个别地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速特别快,如甘肃、福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增长了30%和28%,而全国地方政府总体债务仅增长了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