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根据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财政部近日已对2014年第四期地方政府债共计260亿元完成招标工作,共涉及河北、山西、湖北、陕西、青海五省。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60亿元。其中河北、山西、湖北、陕西、青海省额度分别为59亿元、42亿元、61亿元、55亿元、43亿元。各省额度以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四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债券期限为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01%。
据了解,此批地方债的发行属于各省计划内的发债安排,通过财政部代为发行乃现行政策安排。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有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江西、宁夏、青岛10个省市区可以推行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但截至目前,上述10个试点地区尚未公布今年的自行发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