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化进度滞后于工业化,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速,对基础设施的需求相应提升。按照我国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基建投入的责任主要在地方。这类项目初期需要大量启动资金,而地方政府正常的财政收入是均衡的,基建资金需求与地方收入不匹配,迫使地方政府依赖举债进行建设。
不过,这也导致地方债务风险的攀升。一些财税专家坦言,2008年4万亿刺激计划,中央宏观调控决策,地方政府进行资金配套,加剧了地方债风险的积累,中央政府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根据审计署报告,以债务率(债务余额占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和借新还旧率来考量,超过一定风险线的地方政府数量有所增加。如2010年底债务率超过100%的市级政府为78个,到2013年6月底这个数量增加到99个。实际上,层级越低的政府,财政收入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资金占比越高,可灵活支配的财政资金规模越小。因此,若刨除这部分“刚性”支出,债务率超过100%的县级政府数量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上升。
据21世纪网报道,十八大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行战略部署,对财政改革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据此,财政部组织了六个省的财政厅,对六个重点领域,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了探究。
六个省的报告,均由财政厅厅长任课题组的负责人,具体成员包括厅内主要业务处室处长、地方高校相关专家等构成。
六个报告的分析框架为,先根据公共财政理论给出基本分析路径,结合各省实际情况给出现行财政体制中的现状和问题,再给出具体政策建议。 随着改革的推进,六大报告中的部分政策建议已经在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