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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进入城市轨道交通开启政府内含投资大门

作者:丁伯康 来源:中国现代集团 时间:2014-12-11 08:25:59 浏览次数:

    近两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经掀起了一轮新的投资热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料统计,到本月为止国内已有36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批。仅在2014年的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将达到2200亿元。

  如此大规模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也带来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存在的问题。投资主体和渠道单一、综合开发和经营经验不足、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直接困扰着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基本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一是财政投资,包括市财政资金和区财政资金;二是项目借款,主要由项目公司借入外债再转投进入项目中。在上述来源中,项目借款往往占了项目建设资金较重要的一部分。如北京复八线利用日本贷款,约占总投资1/4,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上海地铁2号线的建设资金由市政府、沿线区政府和国外贷款各占1/3;广州轨道交通一号线利用外资5. 41亿美元,约占总投资的1/3,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从以上融资情况看,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是以政府直接投资为主,国内外贷款也占了相当的份额。尽管当前的轨道交通已不再局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完全包办的模式,但投资主体单一与融资渠道狭窄的局面依然没有根本改变。随着我国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政府的财政压力将会更加突出,政府在城市轨道交通的投入有可能会相对降低。加上轨道交通项目虽然具有投资金额巨大、建设期长、回收期长等特点,但项目可以长期运营且有稳定和持续增长的票款收入,带来极强的现金流。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汇集稳定、巨大的客流量,沿线的商业开发潜力大,可通过带动沿线的连锁商业、广告、沿线物业、娱乐业、饮食业、地下移动通讯业务、智能卡服务及地下空间的开发等多种途径增加轨道交通项目的衍生收益。但是在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综合开发和经营的经验还不足,往往重建设,轻规划;重视对有形资产的开发经营,忽视对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重视实物资产的开发经营,忽视对虚拟资产的开发经营。对借助市场的力量和社会的资源,盘活存量资产、无形资产,高效运作和经营开发的理念目前还没有完全确立。此外,城市的演变是用地、交通一体的演变,城市轨道交通与土地利用是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轨道交通的建设刺激沿线区域的开发,带来土地资源的增值,而改变土地利用结构,又会引起交通需求变化。在这种互馈机制下,利用沿线土地资源的联合开发筹措资金,可以缓解建设资金的压力并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与土地利用的协调、有序发展。由于我国城市建设规划特别是轨道交通规划的滞后,使得许多城市都出现沿线土地开发已经没有了空间,而城市轨道交通必须跟进的情况,因此从我国主要城市的实践情况看,许多城市尚处于探索阶段。

  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融资特点,是资金需求广泛、沉没成本巨大和收益不均衡。因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是资本密集型项目,不仅在建设期需要巨额投资,而且其运营成本也相当高。以广州地铁为例,广州地铁1号线每公里造价约为6.2亿元人民币。根据各大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2015年前后,我国内地将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62条,新建线路里程1733km,总投资约6235亿元,因此,如何拓宽融资渠道、控制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盘活巨额存量资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成为城市轨道交通能否快速持续发展的关键。此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额巨大,资产专用性强,投资建成后很难转移作为他用,沉淀成本大。由于轨道交通较强的社会公益性和公众对低票价的要求,导致主营业务的财务收益率差,拉长了项目的静态和动态投资回收期。这就决定了商业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往往面临着较大风险,进行纯粹的商业化融资难度较大,需在政府主导下,依托政府进行轨道交通的融资建设。再者,其投资收益的不均衡,使得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初始投资大,回收期长,前期收支难以平衡。从长期看,随着城市化进程及运营网络的日益完善,未来具有长期稳定、持续增长的现金流收入,也给轨道交通项目的市场化融资方式提供了可能。

  因此,无论是政府财政资金无偿投入,还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负债型建设运营模式,实际上都是由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还本付息的压力,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为改变这种局面,广泛探索政府项目与民间合作型(或称“PPP”)的建设运营模式,是非常必要和有极高运用价值的。这种合作模式中,政府并不是把项目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政府与企业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和责任,主要是通过政府政策的引导和监督,在政府资金的支持下,在项目的建设期或运营期,广泛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入民间资本及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目前我国已经出现多个地方政府与民间合作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尝试。这种模式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形成规范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最佳投资商、建设商和运营商,有效地降低了项目建设和运营等环节的成本,从而保证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利益。这种模式也代表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融资、建设和运营改革的方向,因此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要使PPP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如何平衡政府及企业的风险及利益,是关系到PPP运用能否成功的最重要因素。根据以往中国现代集团在研究和实施PPP项目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把握好PPP三大关键核心内容,是其成功的构建:一是确定合理的特许经营期;二是运用合理的补尝模式;三是设置合理风险分担机制。

  民间参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成为一种成功有效的公共事业提供方式。由于我国存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主体,“公”和“私”的根本区别,不是政府和民营部门之间的区别,而是追求公共利益与追求个人利益的区别。所以,我国政府和任何经济形式的企业合作来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融资管理模式,都可以称为PPP。特别是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让PPP顺利进入大规模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对于提高该领域生产要素的质量,改善劳动组织,达到提高要素生产率目的的,意义重大。这也为政府投资领域加大内含性投资(又称集约型投资),打开了大门。毕竟政府资金有限,对于庞大的政府投资项目而言,一个以内含性投资为主,一个以外延性投资为主,毫不犹豫大家会选择前者。

  (作者系中国城投网首席经济学家、中国现代集团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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