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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债203亿元 力保在建项目融资

来源:财新网 时间:2015-05-29 11:58:47 浏览次数:

 

广东今年发行20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债券资金优先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地区则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自贸区的南沙、横琴片区均获一定债券资金支持。

  昨日(528日)下午,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作了关于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予以批准。

  据曾志权报告,财政部下达广东今年地方债额度为203亿元,按财政部要求,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城市地下管网、智慧城市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则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

  在建项目后续融资能否跟上,事关财政与金融风险会否爆发。在本月初,财政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即联合发文,要求地方政府和银行妥善处理地方融资平台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以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广东方面对债券资金作出初步安排。203亿元地方债中,一般债券177亿元,专项债券26亿元:债券资金将主要用于省级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省级应承担出资的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转贷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

  转贷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共计73亿元。其中,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的建设项目,分别获得10亿、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曾志权表示,今年涉及省级财政预算调整事项,需要增加本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收支规模575.14亿元:除了举债203亿元,还需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14亿元,列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时,需在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增加预算总支出325亿元。

  今年是广东第五次自行发债。2009年起,财政部开始代理发行地方债,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2011年起,广东与浙江、上海、深圳等省市一道,获准试点自行发债。2014年,广东与上海、浙江、深圳等省市,同时开展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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