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融资租赁行业监管工作水平,商务部组织开发的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已上线试运行。
7月23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手段,加强对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
《通知》中将管理信息系统适用范围划定为: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及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
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两类。第一类是融资租赁企业可通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基本信息备案、业务信息(合同登记表及回款情况)实时填报、租赁物登记公示及查询、各类报表填报、行业信息查询、承租人违约情况反馈、查询等;第二类是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融资租赁企业业务进行实时监管(合同登记表汇总及分析)、企业报表审核及汇总分析等,对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状况和业务合规性进行动态监管。
商务部称,将通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汇总及综合分析,定期发布融资租赁业运行情况,实现对整个融资租赁行业运行的动态监管。
据悉,7月23日-8月2日为系统启动阶段,8月3日-10月31日为系统试运行阶段。商务部将在试运行之后,根据情况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修改完善,并择机发布正式运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