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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隐性债务不能等同于政府债务

来源:证券时报网 时间:2019-03-04 08:11:41 浏览次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3月2日在政协经济界别驻地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隐性债务实际上是或有债务,可能是政府债务,也可能不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不能把隐性债务视同政府债务,因为隐性债务很多时候是国有企业融资平台的债务,这些平台的很多业务与公共基础设施等政府的政策目标有关,但毕竟不是政府直接举债,从法律角度来讲,只是政府的可能性债务。

刘尚希表示,地方隐性债务只是和政府有关联的债务,体现在一旦出现重大风险的时候政府可能负一些连带责任,但政府的责任到底有多大,取决于具体情况,取决于到底是什么风险和危机,产生了多大的影响。

刘尚希表示,要通过提高预测水平,对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进行全方面的监测,这样才能把风险真正做到可控。而不是隐性债务出现问题后政府去兜底,这样的话可能带来更多风险。现在应该是出现问题的平台和企业去努力化解。如果现在宣布隐性债务都是政府的债务,平台和企业可能会觉得自己没有责任,不去努力化解了,那债务就变成真的政府债务了。

刘尚希强调,隐性债务不只是政府的债务,也是国有企业和平台的债务。他们也是负有责任的,应该是政府和企业共同控制风险,共同努力去化解。


地方政府兜底隐性债务副作用最大


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方式有很多,不要老想着让政府兜底,这是副作用最大的一种方式。


近期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问题再度引发市场关注,事情缘起于有消息称,江苏省考虑将镇江市作为该省债务化解的试点城市,国开行等多家银行将为此提供长期低息贷款。


北京一券商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镇江市的债务化解方案或考虑通过银行的长期低息贷款,置换平台公司高成本非标融资。


“化解债务不是无债一身轻,不是消除债务,不是把债务清零,而是要将债务控制在合适的水平。”刘尚希说,地方政府不可能没有债务,关键是债务要适度,要用好,要产生效益,这样风险才能真正可控。


刘尚希还表示,地方政府要认真对待认真研究,尤其是在管理方式上要创新,地方的财政部门要将隐性债务纳入监管视野,但是并不意味着这就是政府自身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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