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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地方债问题还须中央统筹

来源: 时间:2014-03-13 07:12:15 浏览次数: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和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蔡洪滨成为两会上的热门人物。他俩都提出了地方债问题。

  中国地方债已经超过18万亿,虽然总体还在可控范围之内,但有许多地方债如果由该地方政府负责清偿,那是肯定指望不上了,最可怕的是中国的地方债规模还在扩大。

  对此,董、蔡两位提出一些看法。他们大致的意思是,不能单纯追求GDP或城市大变样而盲目举债,要把债务风险纳入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

  董、蔡两位的办法,能否真正控制地方债呢?

  首先,地方政府不可能完全不去追求GDP,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地区。要发展地方经济,发行地方债也是一项有效的工具。越是穷困的地方越是想要GDP,而越是欠发达的地区,发展经济的本钱越少,依凭的手段工具也少,发行地方债是这些为数不多的手段工具之一,可越是欠发达地区其清偿债务的能力越小,其地方债的风险也就越大。

  按上述结果,如果把控制地方债务风险纳入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只会有两种结果:一是欠发达地区官员谨小慎微,什么事都不干。另一种是欠发达地区大胆敢闯,但也有可能酿成地方债务危机。两种结果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

  其实,造成这两种结果的思路仍然是传统的把政府当作一家大的公司来运作,将直接发展地方经济的任务压在地方政府身上。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政府对地方经济发展,只是起到促进作用,而不是直接去经营与运作。

  对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政府来说,发展地方经济的任务是,建设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和完善市撤境,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物流成本。而建设和完善市场秩序和市撤境的初始阶段,免不了要建设许多公共基础设施,也免不了要发行地方债。根据初始阶段的地方经济偿债能力,是无法应付这些债务的。当然发展起来之后,则有能力清偿这些债务。但这里有一定的风险。

  我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中央是有步骤的。因此在不允许地方政府官员盲目追求GDP、盲目举债的同时,也应该允许地方政府在中央的规划下,发展地方经济,发行地方债。只是所有的地方债发行必须在中央的统筹之下,由地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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