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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举债机制阳光化提速

来源: 时间:2014-05-21 08:08:32 浏览次数:

中国政府网昨日全文刊发了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强调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通过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此外,未来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随着影子银行监管的不断趋紧,地方政府阳光化举债机制的建立也在悄然加速。

   中国政府网昨日全文刊发了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强调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通过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此外,未来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分析称,这意味着以市政债为代表的政府举债机制改革未来有可能将加速推进。

   化解风险

   国家信息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对南都记者分析表示,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是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6大经济工作任务之一,包括中央代发的债务、地方融资平台借债以及各种担保等隐性债务。其中主要考虑,是因为今年是债务偿还的高峰年,这种格局也在倒逼财税制度进行改革,以化解和防范风险。

   审计署去年底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达到20 .7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达6.7万亿元。

   其中,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增长尤其迅速。审计署数据显示,截至20136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05789.05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38679.54亿元,年均增长19.97%。其中:省级、市级、县级年均分别增长14 .41%17.36%26.59%

   “这主要是过去一段时间,因为一些责任没有界定,由地方政府承担,而中央收取的税收相对较多,承担的责任却相对偏少。面对地方政府开支过大,一方面中央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卖地维持支出。由于土地财政不可持续,所以中央要逐步把各种收入、债务统一纳入管理,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偿债风险。国家信息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向南都记者称。

   打开正门

   受访分析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随着国务院此份文件的批转,且文件中明确提及要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这意味着以市政债为代表的政府举债机制改革未来有可能将加速推进。

   “这个是重点,因为影子银行对于内地经济来说,风险不是太大。中国政府目前对债务规模、问题出在哪里等情况,都有好的掌握。所以对于已有的债务,中央有措施应对,令债务可以持续融资。最重要的是未来怎么办?地方还有很多资金方面的缺口,钱应该从哪里来。东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邓世安向南都记者表示。

   事实上,由于资金来源问题仍然悬而未决,相关监管部门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看法一直相对保守。南都记者了解到,在银监会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就重点提示了部分商业银行今年以来在平台债务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一是财税体系改革没有动,财权事权还是老一套;二是项目问责制也并不健全,资金还是存在责权不清的问题。所以监管很审慎,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当然是建立公开透明的政府债券融资机制,从源头上就阳光化,就像发改委这个文件的建议一样。深圳某股份行公司与金融产品部总经理对南都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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