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城市建设与投融资管理培训网!

中国城市建设与投融资信息网

 

地方政府债纳入政绩考核,中央政府不救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14-10-09 09:29:14 浏览次数:

 

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这也是我国首次全面规范地方债管理。

  在谈到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时,《意见》强调要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要硬化预算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新规”出台后,有人担心,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后,可能导致在建项目因资金问题出现半拉子工程。财政部介绍,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意见》对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资金提出了明确措施:一是要求地方政府要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项目续建和收尾;二是允许地方申请发行政府债券置换高利短期债务,降低利息负担,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对重新审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在建项目,有融资协议的允许继续按协议融资,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鼓励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或通过地方债券解决。

  对于违规举债行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在解读《意见》时称,完善考核问责机制。明确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纠正不正确的政绩导向。

版权所有 ©2015 城市建设与投融资管理培训网    工信部备案:京ICP备19051633号

唯一官方网站:www.ctrz.org.cn   技术支持:允升网络传媒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