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城市建设与投融资管理培训网!

中国城市建设与投融资信息网

 

地方政府需警惕民营资管公司风险

来源:金融时报  时间:2014-10-15 09:05:09 浏览次数:

 

根据多地工商部门陆续公布的注册信息,近期民营资产管理公司正如雨后春笋般涌出。但是,这一派蓬勃发展的表象后却暗藏隐忧。

  民营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属性是引发问题的根源。根据目前业内的划分准则,资产管理公司主要分为两种:一种相当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另一种则属于非金融企业。

  长城、信达、华融和东方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即属于前者,这类公司主要负责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等。同时,一些由地方政府引导组建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也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属性和职能类似,这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大多负责处理当地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然而,民间资本涌入的领域却集中在非金融机构类的资产管理公司。按照规定,这类企业主要负责处理非金融类的不良资产和整合、并购业务的咨询。值得警惕的是,目前许多民营资产管理公司并不重视本职业务,反而热衷于为周转困难的企业当资金掮客。

  这一现象并不新鲜。在此之前,不少融资担保公司成立后,并未按规定从事担保业务,而是把注册资金拿出来做“体外循环”,用于民间借贷。这样的违规行为提高了担保行业的整体风险,加剧了行业内不良竞争。

  为增强公司的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肃清担保业乱象,监管层提高了民营担保公司的准入门槛。很多民营资产管理公司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目前,民营资产管理机构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多数民营资产管理机构的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鉴于此,部分资质不足的民营担保公司转而进入资产管理行业,但仍从事民间借贷等业务。

  这类民营资产管理公司如同当年担保公司的翻版,而其特殊属性更是为其保驾护航。由于这类公司属于非金融企业,“一行三会”无力对其监管。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地方债务危机深重、大量企业不良资产需要处置的特殊时期,地方政府往往乐见民间资本进入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无暇顾及这类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规范性问题。根据现有政策,民营资产管理公司仅需通过工商局的注册门槛,没有具体的业务监管部门。

  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借助资产管理公司的幌子,这类变身公司以兼并重组业务咨询、财务顾问的名义迷惑老百姓,快速扩张。在收取高额咨询费后,民营资产管理公司致力于帮一些周转困难、无力偿贷的企业从其他银行获得新贷款,以还清原银行的旧贷款。他们往往低价收购固定资产,以此为抵押物在银行贷款,获得贷款后再收购,如此轮回。

  高额利润吸引了大批入场者。一如几年前担保公司遍地开花,现阶段民营资本管理公司正在野蛮生长。但这样借新还旧、“拆东墙补西墙”的模式积聚了极大风险。民营资产管理公司没有金融许可证,参与变相揽储业务本就不合规定,更何况大多数民营资产管理公司都属于私营企业,实力有限,根本无力承担违约风险。

  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不透明、不合规的交易风险会迅速传递到整个融资链条,借款方、出资方和金融机构都会受到牵连,严重时黑社会势力可能会介入追讨债款环节,社会稳定也将受到严重威胁。

  因此,地方政府必须意识到,加强民营资本管理公司业务监管刻不容缓。日前,中央政府文件已经明确,地方债务风险必须由地方自担。如果地方政府继续放任民营资本管理公司的违规行为,一旦金融风险暴露,后果不可估量。

  为避免这一隐患爆发,地方政府必须制定相关的监管细则,明确规定民营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资质,严格界定其业务范围,对违规行为制定相应的严惩措施。

  作为民营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的审批部门,地方工商部门必须承担起相应责任,严格审核企业资质,并密切关注其业务范围,对违规操作等问题严格监管。

版权所有 ©2015 城市建设与投融资管理培训网    工信部备案:京ICP备19051633号

唯一官方网站:www.ctrz.org.cn   技术支持:允升网络传媒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