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经验来看,其发债额度受到严格控制,且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有限,为缓解地方政府资金压力开辟了新的途径,但难以满足地方政府规模巨大的资金需求。因此,要彻底解决正在扩张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亟须探索一整套完善、透明的地方发债制度和规则,替代不够规范的地方融资平台负债,为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化解找到一种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在国家审计署紧锣密鼓地在全国范围内核查地方政府性债务之时,在各方为快速增长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压力担忧之际,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大幕徐徐开启。山东省财政厅日前宣布,将于本周五(8月23日)发行112亿元2013年山东省地方政府债券,这不仅是山东省地方政府首次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也是今年首批地方政府自主招标发行的债券。
资料显示,此次山东省政府自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为5年期和7年期两个固息品种,计划发行规模均为56亿元,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8月23日上午招标,8月2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28日发行结束。另据了解,江苏省财政厅和广东省财政厅已经先后发布了今年自行发债承销团组建通知,这两个省份的地方债亦将在近期面世。
2013年7月4日,财政部印发的《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指出,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适当扩大自行发债试点范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和山东省开展自行发债试点,其中江苏省和山东省是首次获准开展自行发债的试点地区。在发债品种上为3年、5年和7年,试点省(市)最多可以发行三种期限债券,每种期限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本地区发债规模限额的50%(含50%)。
对于新纳入的山东和江苏两省作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业内人士表示,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试点,产生呆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也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而地方债涉及财政改革,允许更多的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券有利于发债主体的规范发展,有助于地方财政阳光化,也有利于减轻地方融资压力,化解隐性债务问题,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增长低于预期的情况下,地方债扩容有助于稳定经济增长。
“当前国内经济环境和2011年相比有了很大不同,无论从城市化、保障房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来看,还是从保增长、调结构、扩大内需来看,都需要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而这些资金的需求仅靠中央划拨显然是不够的。”上述业内人士认为,扩大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势在必行。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国务院决定增发国债,由财政部转贷给省级政府,用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项目。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并代办还本付息事宜。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允许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和深圳市试点自行发债,拉开了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序幕。统计显示,2011年和2012年上述四省市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券规模分别为229亿元和289亿元。根据今年财政预算草案,预计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将达到3500亿元,创下自2009年开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来的新高,这意味着在发行总规模和试点省市双双扩大的情况下,今年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券的规模也将随之水涨船高。
业内人士认为,山东省政府快速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工作,显现出地方财政的紧张困局,也提示管理层要把控制风险放在首位。“要控制好发债规模,未来投资项目也应做严格的风险审查。”
近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快速增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审计署此前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12.94%。一些省会城市本级债务率和偿债率指标偏高,由于偿债能力不足,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而随着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范围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有业内人士质疑:继续发债会不会导致地方政府陷入“发新债还旧债”的怪圈?对此,专家表示,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化、透明化更有利于公开监督。“财政规范、预算公开、资产负债状况、地方治理水平等各项指标在成为机构投资者关注重点的同时,也将逐步成为地方政府关注的重要环节。”
在业内人士看来,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无疑是“阳光化”的过程。解决地方政府高成本的变相融资问题需要开拓阳光和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渠道。由于地方政府没有规范和合理的举债融资渠道,在通过融资平台进行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受阻后,必然滋生信托等高融资成本的融资工具。因此,要解决地方政府违规融资的问题,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需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需要探索地方政府规范和阳光的融资渠道。
“从目前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经验来看,其发债额度受到严格控制,且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有限,为缓解地方政府资金压力开辟了新的途径,但难以满足地方政府规模巨大的资金需求。因此,要彻底解决正在扩张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亟须探索一整套完善、透明的地方发债制度和规则,替代不够规范的地方融资平台负债,为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化解找到一种可持续的解决方案。”有业内专家表示,面对数额巨大的地方债,防患于未然非常可贵。而一个疏堵结合、走向阳光融资的制度建设,把地方融资、整体配套改革和今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财税体制健全化结合起来,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