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券商中的领头羊,海通证券在创新融资品种方面一直居于行业前列。2013年承销的中国首只负债可续期债券“13武汉地铁可续期债”便是其中一例,该可持续债券的成功发行开创了中国永续债品种的先河。之后,相关部门调整会计制度,为中国版永续债的大规模发行扫清了制度障碍;2014年10月,海通证券又承销了“14首创集团可续期债01”,成为中国永续债发行中的最主要主承销商之一。
13武汉可续期债开先河
永续债券也称无期债券,指的是不设定到期期限,债权人不能要求清偿,但可按期取得利息的一种有价证券。尽管永续债已经是发达资本市场中成熟的金融工具,但在中国囿于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乏,永续债迟迟都未在中国出现。“13武汉可续期债券”就是在这种“先天”环境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出现的。通过嵌入若干个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赋予发行人定期将债券期限延续的权利,利用每个重定价周期浮动利率结构的设计,客观上可实现债券永久存续,使其具有“股”、“债”双重属性。
在之前,一般债券发行均采取固定利率制度,这就限制了长期债券发行的积极性,“13武汉可续期债券”采取了浮动利率结构,解决了超长期限债券的定价难题,找到了市场供求的平衡。
因为“13武汉可续期债券”发行之时,相关的会计准则并未明确在会计报表中计做权益还是债务,所以该债券并未明确上述事例;但通过方案设计,使债券满足计入权益工具的条件,从而债券具有“股”性,放大资金杠杆、降低资本金融资成本。
据统计,2013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为44.7万亿,按照资本金比例30%、债券利率8%计算,发行可续期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每年仅需支付1.14万亿元利息,杠杆倍数达到39倍(44.7÷1.14)。而与信托融资(利息至少10%)相比,可续期债券用于资本金每年可节约成本2700亿元。
从其“永续”性质来看,“13武汉可续期债券”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在本期债券每5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续5年,或选择在该计息年度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从而实现了“无定期”即“永续”。
另外,在募资金用途方面,“13武汉可续期债券”所筹资金可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并全部用于武汉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可作为项目资本金突破了传统债券仅可用作债务资金的限制。
中国永续债标杆
兼具“股”、“债”的性质,可续期债券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显著地降低了资本金成本,尤其适合建设周期长、回收期长,需要长期资金支持的地方基建项目融资。
因为依靠传统银行贷款、债券会产生投融资期限错配,在项目投资没有产生明显效益时即形成债务集中兑付压力,使政府不得不借新还旧,产生恶性循环;而在短时间内,急速地去杠杆将会产生“半拉子”工程,甚至使经济硬着陆。尤其是在当前地方债务面临清理,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缺乏长期资金支持的背景下,永续债本身的长期限、低成本特征将受到更多的关注。
作为第一单中国版永续债的“13武汉可续期债券”以及“14首创集团可续期债01”的方案设计已经成为中国版永续债的标杆,该方案可复制性强、适用范围广,随后永续中票、优先股也相继发行。
“13武汉可续期债券”在发行之后对监管层以及社会都产生了强烈的示范效应。2014年4月相关部门明确了可续期债券会计处理,在技术上解决了该品种会计记账问题,为永续债在中国的大规模发行扫清了制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