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开始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按计划应于今年1月5日上报结果。截至目前,海南是全国惟一一个公布债务情况的省份。
海南省在其2015年预算报告中公布了这一结果:截至2014年末,海南省政府性债务余额1719亿,这一规模相较2013年6月底的审计结果增加了22%。其中,海南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448.9亿元,占84.3%,比2013年6月底增长了近38%。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20.4亿元,占7.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49.7亿元,占8.7%。
在2014年1月公布的《海南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中,截至2013年6月底,这三类债务的占比分别为74.4%、16.0%、9.6%。经过清理甄别后,海南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比大幅提高,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海南省预算报告表示,整体债务规模处于安全、可控范围之内。
目前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并未公布,财政部1月29日发文称有一些地方存在债务数据错报、虚报等问题,要求各地对初步清理甄别结果组织开展自查。海南省公布的这一规模并非最终结果。海南省在预算报告中强调,目前财政部正在对海南省上报的清理结果进行复查,海南省政府性债务余额可能会进行调整。
有机构分析称,尽管与财政部最终认定可能存在差异,但是,考虑到海南整体债务规模较小,估计最终偏差不大,22%的债务增速也较为合理,因此会先行公布结果。
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财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进行逐笔甄别,可以通过PPP模式转化为企业债务的,不纳入政府债务,其他的分类计入一般债务及专项债务。
海南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计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的额度分别为729.1亿、719.8亿,占比分别50.3%、49.7%,无转化为企业债务部分。
此外,海南省预算报告还表示,向国务院申请发行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研究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预算管理,实行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完善基础设施投融资,通过发行债券筹措资金,切实降低融资成本。积极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