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政府对PPP模式的重视不断提升。今年上半年国家密集出台了各层次的PPP政策。财政部明确,将继续加快推广PPP模式,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扶持体系,尽快设立中国PPP引导基金。
据统计,目前各省政府推出的PPP项目大约为1800个,总投资达到3.4万亿。推广PPP模式既可以增加投资,又可以推动简政放权,给私营经济主体更大的发展空间,还可以通过更有效率的方式来增加公共服务的供应,并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优化,是一举三得的好事。但是,目前的PPP项目存在“落地难”和“一头热”的问题,如何吸引更广泛的社会资本参与是当前最大的挑战。
财政部金融司巡视员刘健日前表示,产业资本有限,且成本较高,很难承担大量PPP项目的实施,必须鼓励机构投资者进入PPP领域,在国内主要是保险公司、养老金等。不过,中国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扮演机构投资者的角色目前还不成熟,尤其是养老金投资办法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投资的安全性监督还有待加强,这个思路值得尝试,但并不是根本性的解决途径。
通过PPP模式让更多的资金加入投资,最为关键的不是让更多的机构投资者成为投资主体,而是通过理顺PPP的框架和体制,提高PPP模式对大规模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论是什么类型的PPP,其本质都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安排,需要以一套精致的合同体系来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责任。
因为PPP项目通常涉及漫长的周期,其中可能产生包括市场变化、政策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所以风险分担机制必须明确化,因公共政策、外部环境等造成的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私人部门主要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社会资本在与政府的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必须避免政府将过多风险转嫁给社会资本。与此同时,也要避免灰色交易和利益输送,避免政府为社会资本承担起隐性担保,从而加剧已经存在的地方债问题。总之,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关系必须厘清。
世界各国的PPP发展历程表明,PPP是一个非常宽泛和模糊的模式,没有一定之规可循,但其成功性不仅取决于制度设计,还取决于社会总体的法治水平和产权保护水平,以及全社会的规则意识。目前中国亟需一个高层次的法律框架来规范PPP的发展。发改委今年8月表示,要争取能在今年内让《政府投资条例》出台。这个条例已经讨论多年,其出台对PPP的健康发展而言是必须的,同时各个领域的PPP也涉及许多具体法律的调整,任务极其繁重,应该尽快理顺。
当前政府需要整合现行立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PPP的形式、程序、法律关系和纠纷解决方式,这既可以提高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还可以打消地方政府担心违规、越界的后顾之忧,放开手去探索PPP模式,从而给PPP模式的普遍推广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