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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及项目库热点问题解答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时间:2016-04-06 07:32:35 浏览次数:

3月7,本刊发表封面文章《中国PPP大数据》,报道财政部利用“互联网+”技术,组织搭建了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330,财政部PPP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道PPP”发表文章,就《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内容及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解答。现摘录重点内容如下

【宏观·政策】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及项目库热点问题解答

财政部PPP中心

3月7,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经济周刊》杂志发表封面文章《中国PPP大数据》,报道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及其项目库是“目前国内最权威、最完整、最实用的关于PPP的官方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披露项目库截至2月底已入库PPP项目7110个,总投资8.3万亿元,涵盖19个行业。报道刊登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媒体争相报道,认为这是中国PPP信息公开化迈出的坚实一步,产生较大反响。

现就社会关心的几个问题,解答如下:

问:PPP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国家PPP政策的具体举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等政策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PPP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有序推进。

二是规范推进PPP工作的技术支撑。PPP综合信息平台发布统一、规范、权威的信息,既有利于PPP各参与方掌握信息、进行决策,也有利于政府全面、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提高政策制定的针对性、有效性,支持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防止利用PPP变相发债,引导PPP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三是保障项目实施质量的基本前提。PPP项目大多事关公众的切身利益,需要秉承公开透明的原则。项目库信息公开,PPP项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阳光下运行”,将促进竞争、激励创新,达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增加人民福祉的目的。

四是政府提高治理能力的充分体现。按照国务院充分利用大数据理念、技术和资源的要求,搭建PPP信息平台及项目库,发挥PPP大数据优势,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有力体现。

问: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在规范管理PPP项目方面有哪些重要功能?

答:根据《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号),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将在PPP项目规划、示范项目遴选、财政支出责任预算安排、PPP项目规范运行等方面发挥重要功能。

一是PPP项目规划的来源。各地PPP年度规划和中期规划的项目均需从PPP项目库中筛选和识别。

二是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的备选池。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的筛选和识别,必须依托和源自PPP项目库。

三是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安排的依据。项目库是各地财政PPP项目目录的唯一来源。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列入各地PPP项目目录,原则上不得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责任。这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的要求对接和统一。

四是监督PPP项目规范实施。项目库将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规定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5个阶段,要求PPP项目按照国家PPP政策规范开发、实施,将每一阶段的重要信息录入项目库并予以公开,便于各方监督。

问:个别媒体基于公开的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数据,认为全国假PPP项目高达2286个。对此应如何看待和理解?项目入库有什么要求和程序?

答:财政部PPP中心公布的首份季报显示,截至20161月底,全国各地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向省级财政部门上报项目9283个项目,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其中6997个纳入了项目库。对两个数字相差的2286个项目,个别媒体理解为都是“假PPP项目”。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号),综合信息平台内的项目经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即可纳入项目库。省级财政部门主要根据国家PPP政策,结合本地区相关政策要求,对下辖县、市录入并上报的项目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不属于公共产品和服务范畴,比如商业性地产开发,或不符合PPP操作规范,比如采用BT方式;二是项目信息不完整;三是审核工作尚未完成。

财政部PPP中心通过综合信息平台内部管理系统,对上述2286个项目进行了粗略分析,发现只有少数项目属于第一种情况。对于大部分未入库项目而言,按照PPP政策进行完善和补充信息后,可以重新提请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入库。

此外,对于占已入库总数78%的识别阶段项目,因地方政府规划调整、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未获通过、项目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够等原因,其中一些项目未来也有可能不再采用PPP模式甚至不再实施,从而退出项目库。

问: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截至2月底,项目库中已签订PPP合同、处于执行阶段的项目351个,仅占7110个已公开项目的5%;处于采购阶段的项目247个,仅占3%;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却有5542个,占78%。应如何正确理解PPP项目落地率,如何看待落地较慢的现象?

答:对于PPP项目的落地率,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规定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5个阶段,进行合理界定和理解。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尚未通过首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此时只能说明地方政府部门在考虑采用PPP模式,一旦无法通过这两项评价论证,将终止后续操作。随着这两项评价论证方法的完善,以及大量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可能总体上超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则识别阶段的项目进入准备阶段的可能性将降低。可见,识别阶段的项目仍属于PPP备选项目,不适合用于计算PPP项目的落地率。

签署PPP合同,标志着一个项目采购阶段的完成和执行阶段的开始。此时,虽然在融资方面可能会面临一些不确定性,但基本上可认定为项目落地。

因此,严格地讲,PPP项目的落地率应是执行阶段项目数与准备、采购、执行等3个阶段项目数总和的比值。截至229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准备、采购、执行阶段的项目分别为970个,247个,351个,由此计算PPP项目落地率为22%

PPP项目落地较慢的现象可以从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两方面得到解答。国际经验表明,PPP项目从发起到完成采购,一般要一年到两年时间,仓促准备和开发容易造成采购失败或者给项目执行带来较大风险。国内实践方面,我国2014年启动新一轮PPP改革,为规范PPP发展,避免“走偏”和“变异”,防止因“盲目上马”PPP项目产生隐患,财政部在推进PPP过程中,强化顶层设计,着力构建保障PPP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印发《PPP操作指南》《PPP合同指南》《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 《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PPP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等,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了规范。另外,政府方、社会资本、金融机构、中介咨询机构等相关方开展PPP项目的能力都有一个提高的过程。当前推广PPP模式,应当规范有序,稳扎稳打,注重成效,花必要的时间做更充分的准备,更有利于各方在PPP项目上的长期稳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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