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昨日公告称,定于4月17日招标发行7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全部为新增债券。
公告显示,在国务院批准的总规模内,2017年第一批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发行总额76亿元,分为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分别发行,债券期限分别为3年、5年、7年、10年,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9.85亿元、22.05亿元、22.05亿元、22.05亿元。
具体安排上,上述债券招标时间均为2017年4月17日,4月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18日发行结束。所有债券均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债券票面利率。3年、5年、7年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10年期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各项债券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