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公报新鲜出炉。改革需要激情,更需要执行力。目前各个领域开始加紧研究改革细则,酝酿改革路线图。也有一些领域和部分地区已经打响改革新征程的第一枪,资本市场报以热情回应。中国证券报今起推出“解码改革路线图”系列报道,探访各领域改革的具体路径和方案设计。
“解码改革路线图”系列报道之一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上述表态虽然简短,但意味深远。消息人士表示,有关土地改革的相关部署已展开,未来一段时间,制度改革将持续推进,其中四项制度将成为土地改革突破的重点:征地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有望率先取得突破,农地确权工作也有望加快推进,从而带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破局。由于涉及面较广、面临法律修订等程序,征地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恐难短期内实现突破。对于上述“硬骨头”,继续以地方试点带动制度破局,将是更为可行的改革路径。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土地改革涉及的多个部门已开始研究改革部署,地方更是已经展开具体改革工作。近日,安徽发布《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实现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农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同时强调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分析人士认为,未来还将有更多省份出台土改措施。
土改有望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中全会公报涉及土地制度改革的表述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其蕴含新意,并引发市场强烈反响。
这一表述与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相比,有明显的推进。华泰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徐彪认为,上述表态的变化显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有望进入实质破冰阶段。
公报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说法也属首次提出。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提法,究竟意味着什么?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表示,农村是集体土地所有制,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像国有用地一样直接交易。该表述背后的含义在于,改变集体土地先通过地方政府征地,然后进入市场的状态,促成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他表示,公报提出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虽然未提新型城镇化,但仍可使农民从生产要素方面获得更大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农地直接入市并不意味着农民可自行处置土地。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出让集体建设用地的主体为农村集体组织,而非农民个人。集体组织卖地时,必须接受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约束。
杨红旭表示,新土改并不是对农村土地的再分配,而是将已分配的耕地、林地、宅基地等确权、发证,作为一种财产,通过法律形式让农民放心、更好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