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作《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据了解,此次整改报告,主要是今年6月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的《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问题,胡泽君表示,对一些地区违规举债或提供担保问题,3个地区通过财政资金偿还或项目市场化运作等纠正14.32亿元。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闲置问题,8个地区已拨付15.95亿元,其他地区正加快项目建设。对一些地方落实债务管理要求不到位问题,4个地区通过调整融资模式、补充增信措施、更换融资产品等完善后续融资方式,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接续,其他地区正与债权人协商解决;5个地区已完成政府融资担保情况摸排,其他地区正在推进统计摸排工作。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健全政府债务台账制度,做好债务统计监测和报告工作。
根据审计署在今年6月报告中反映的情况,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相关地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举债冲动得到有效遏制,违规举债问题明显减少。不过,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5个地区2017年8月以后违规举债32.38亿元,还有3个地区政府违规提供担保9.78亿元;11个地区发行的政府债券筹集资金中,有39.22亿元结存在财政部门,其中29.2亿元闲置1年以上。一些地方落实债务管理要求还不到位,有14个地区化解债务方式过于简单,造成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接续不畅等。
在审计建议环节,胡泽君指出,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制定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等办法,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审计署网站12月24日同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显示,目前,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一些地方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的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今年以来,审计署多次通报部分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违规举债,财政部、银保监会等多个部门也连续发文要求遏制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2903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08616亿元,专项债务74287亿元;政府债券180338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25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