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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不是地方政府的救命稻草

来源:投资快报  时间:2014-11-04 07:52:01 浏览次数:

 

财政部日前下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特别提到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PPP模式,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又能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虽然对PPP模式到底应当如何实施,哪些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够采用PPP模式,PPP模式能否真正做到责任共担、权利共享,政府在PPP模式中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等,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思路,但是,它已经被地方政府当作救命稻草,并试图通过PPP模式来解决债务问题了。

  殊不知,从目前地方债务的实际情况来看,可以说没有一种模式、一种手段、一种办法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地方债风险化解掉的。如果地方政府把PPP模式当作化解地方债务、解决地方债风险的救命稻草,那么就只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没有社会资本愿意参与进来,PPP模式成为一种摆设;二是成为政府融资平台的翻版,增加一个替死鬼。

  事实上,PPP模式更多的是一种管理模式、思维方式、思路渠道,而不是完全用来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手段。即便要解决具体问题,也必须是在科学的管理模式建立好、政府的管理思维转变好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政府对PPP模式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要不走偏,要不具有太多的私心,要能够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利益与其他方面利益有机结合起来。退一步讲,就算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立足点是对的,如果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盈利计算公式、利益分配方式、责任分解模式,社会资本也是不会一头扎进来的。

  要知道,今天的社会资本,早已不是十几年、二十几年前的社会资本,他们需要有更多的投资机会、投资渠道、投资通道,他们迫切希望能够进入到政府控制的领域,但是也决不会盲目投资,盲目地接受政府的邀请。他们在投资过程中,一定会十分认真地算账,十分认真地进行可行性研究,十分认真地与政府就信用问题等展开认真的讨论与研究。在此基础上,才会选择进还是不进。

  而必须注意的一个事实上,目前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实质早就已经市场化、债务化了,他们或与政府之外的其他资本进行了合作,或注入给了政府融资平台,或被政府当作了融资工具,或为其他企业和融资平台等承担了相当数量的融资担保。也就是说,引入社会资本,所能产生的“新增资本”空间也非常小。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回报,社会资本怎么可能随意进入呢?

  要确保PPP模式能够在地方得以顺利推广,并不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首先地方政府必须端正推行动机,切莫将PPP作为救命稻草。如果PPP能够顺利推行,可能会对地方化解债务风险,特别是缓解眼前的债务矛盾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但是,从总体上讲,不会有太大的帮助。PPP模式,更多的应当是推动地方政府管理理念的创新,推动地方政府不要再更多地人事具体事务,推动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顺。因此,地方政府一定要用市场眼光对待PPP,用市场手段推行PPP,从而真正实现政府管理理念的创新、管理思维的创新、管理思路的创新。

  财政部长楼继伟曾公开表示,PPP模式就是微利,但回报稳定,想要暴利的企业别来。虽然道理十分简单,但资本是逐利的,没有回报谁愿意进来呢?更何况,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要想建立平等关系,也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推广PPP模式,必须认真界定好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努力实现双赢。

  总之,作为一种管理思维和模式创新,PPP值得推广。但是,能否推广成功,关键还是要看政府对待PPP的认识和态度,看社会资本对待利益的目标与追求,两者缺一不可。地方政府决不能把PPP当作救命稻草,企业也决不能把PPP当作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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