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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收官 进入数据汇总阶段

来源: 时间:2013-09-23 08:01:50 浏览次数:

 

本报记者从多地审计系统人士处获悉,此轮地方政府债务前期审计工作已按原定方案初步完成,部分省份已进入数据汇总阶段。各级政府正在沟通调整最后的上报数据。

国务院通过审计系统摸清地方债务的规模,而地方政府则担心自身的债务规模过大,影响当地融资和招商引资,因此地方政府与审计系统的沟通在所难免。在各级债务审计过程中,由于债务发生情况和具体款项存在疑问,审计署陆续发布一些关于债务审计的动态性通知,比如债务方案释疑、具体情况解答。通知要求参与债务审计的工作人员尽量留在审计地点,通知还要求审计机关不允许压缩审计时间,因此审计报告的框架近期才下发,以防止部分地区过早结束审计从而影响数据质量。

本报记者接触的审计人士表示,此次债务审计虽然范围至乡镇一级,时间上却未显得紧张,一是因为时间跨度较短:此次债务审计时间范围是截至2012年底及至20136月底的债务情况;二是因为此前已有两次债务审计的工作经验,驾轻就熟。

合理利用规则

最终数据汇总的分工已经明确。“一般是审计署特派办负责省本级及省会城市的债务审计,省审计厅负责省内其他地方的审计,目前二者都已经完成前期审计工作,由特派办负责牵头合并省份的债务数据,最后特派办将数据上报至审计署。”东部某省审计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前述审计厅人士对本报记者坦言,“此次债务审计填报数据要求都比较严格,数据质量要求高,填报必须按照审计署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保留小数点后的位数都有详细要求,部分数据之间的还要进行换算。”

华北某市审计局人士对记者表示:“不论债务额大小,只要属于政府性债务就将其纳入审计范围,比如,有的乡镇政府性债务仅有上千元,也需要逐笔纳入审计范围。”

“对于全县来说,乡镇债务占债务总量的比重不到5%。”中部省份某县审计局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乡镇也需要日常的配套建设,只能勉强保持运转,不足以偿还积压已久的债务,乡镇财力薄弱,因此,此次审计后通过改变转移支付等方式化解乡镇债务一个选择。”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审计结果已经上报到省里,如不能通过,还可能被要求重新审计。

本报记者从华南某市审计局了解到,该市由财政、审计等系统抽调一定专业人士成立审计工作小组,前期协助审计厅从相关单位调取账簿、审查相关债务合同;后期债务审计初步结果统计出来之后,相关领导如果认为债务率过高,工作小组会试图与审计厅就某些有争议的债务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能把债务规模合理降低。

“比如,某城投公司在5月份签订了一个建造道路的框架协议,但是尚未开工,是远期负债,我们会提出意见不能纳入今年6月底的债务,应该在以后期间分年度纳入政府债务余额。但是最后意见是否采纳,还得省审计厅认定。”前述审计人士举例称。

他还介绍,对于审计厅认定的债务,工作小组大多没有异议,一些有异议的债务认定也从审计署审计方案找理由,是“合理的利用规则”。

结构性变化

相较2011年的债务数据报表,此次债务审计数据表重点关注融资成本。报表要求详细填列特定融资方式、融资利率、BT融资方式合同约定的年投资回报率等内容,咨询费与顾问费亦计入融资成本,短期债务利率需要折算成年利率。

上述特定融资方式包含信托、BT等审计方案中提及的新举债行为,也包含未在审计方案及463号文规范的融资方式: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等。

西南某省审计厅人士表示,当地债务规模扩大,债务的种类也增加。“一般的县都有一个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也主要产生在融资平台,城投公司债务平均能占债务的50%,高的可以占到60%,低的20% 。现在到处都在搞管道道路建设,建设技术上要求更高,都需要钱,通过BT方式形成的债务比较突出。”前述审计人士指出。

上述高成本的新举债行为是此次债务审计重点之一,财政担保等违规方式屡屡在政信信托中出现。

“对于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无论举借主体是谁,只要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或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提供了担保,均应作为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审计部门在相关案例解答中表示。

据此,地方政府为民营企业贷款出具担保承诺则认定为政府性担保债务;地方人大及财政为部分信托产品担保的方式也认定为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此次审计对违反463号文的融资方式做出新老划断,即只将2013年以来违反财预(2012463号文件规定的问题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问题汇总表》,单列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BT方式举借的政府性债务,融资平台公司违规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举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具体数额。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债务审计的一个目的是审查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数据是否真实、完整。

本报记者获得的《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数据审核表》显示,系统里的债务数据由财政部统一获取并逐级下发各审计组,债务审计结果需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的余额做比较。

据江浙某县财政局局长向本报记者透露,初步审计结果显示,该县2012年底三类债务余额100多亿,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0多亿。

“不论是哪一个数值,和财政系统里的债务余额都有一定出入,原因尚在分析”,前述财政局长说,“系统填报是否修改及怎样修改,还需等到审计结果完全公布以后等财政厅统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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